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3563


关于举行2023年度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叙事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推进“发现身边的科研”主题活动,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实证研究意识,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度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叙事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一)高中、义务教育段

三新(新高考、新教材、新课标)视角下的教育教学叙事;

(二)中职、学前教育段

不限主题。

二、范围类别

(一)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科研员均可参加教育叙事征集评审活动。

成果未在市级及以上单位获奖或未在《温州教育》等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中公开发表的均可参评。每位教师限送一项参评。

(二)内容

1)有核心主题。聚焦核心主题,遴选典型素材,捕捉典型人物,呈现典型意义。

2)有篇章结构。文中可拟若干个简洁、适切的小标题,以使文本更具条理性、清晰性。

3)有文体特征。要突出叙事文本的故事魅力,关注教育现场,注重细节描述。避免文本论文化、案例化,不能陷入理论化、虚构化、碎片化、图表化等误区。

4)有情感色彩。注重第一人称()视角,真实而又富有情感地描述自己亲历的教育故事。

5)有理性思考。秉持正确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有自己的观点与思考。说理深刻,可读性强。

6)有规范表达。语言文字表达规范、流畅、简洁、准确。

三、材料要求

1.教育叙事:字数3500-5000字为宜。

2.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

四、报送要求

2023年度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叙事征集与评选活动以线上评审方式进行,每校6篇(集团校10篇),其中1-3年入编新教师至少一篇。各学校请按名额要求择优选拔参赛,且通知参评对象注意如下说明:

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于20231129日前将教育叙事参评汇总表(附件1以学校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HJ1818@126.com

2.经学校推荐的教育叙事,正文电子稿必须以作者账号于20231127-29日上传至乐清市教学研究评比管理平台http://jxpb.yqer.cn,逾期不传或上传内容出现署名的都不予评比。账号及具体上传方法见附件。

五、评比组织、奖罚要求

1.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将组织专家评选

2.凡获奖者,在研训院官网公示一周后,授予相应证书,优秀作品推荐温州参评。

附件:

1.2023年度乐清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叙事征集参评汇总表

2.乐清市教学研究评比管理平台使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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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