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5335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关于做好2025年省市

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和《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科规办〔20258)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与数量

1.2025年应结课题及2024年延期结题的省教科规划、省教研系统立项课题,市级各类立项课题(包括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教师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教育技术专项研究课题、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

2.2025年应结题的教师小课题。教师小课题乐清市级评审工作(另文通知),并推荐20项优秀课题参加温州市市级评审(课题号为WX2025+区域代号+推荐序号)。

二、送审材料与要求

(一)申报途径与申报时间

.市级各类课题结题与成果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方式。网络申报系统地址是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project.wzjky.com/edu)。未注册或忘记密码的用户可用好学温州登录(钉钉扫码),登录完成后请及时修改资料和密码。

. 市级各类课题结题与成果评审同步进行,平台申报时间为202591日—912成果上报时只需上传成果报告PDF格式(文中不能出现负责人、成员单位、姓名等信息),勿上传评审表。纸质材料与平台审核时间:大课题913日,小课题914日,各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到研训院教育科学研究室(研训院综合楼203室)办理。

3.教科院管理的教科规划(重点)预结题、参评的课题(20221月立项的重点课题,20231月立项的规划、体卫艺、共富、党建课题务必结题):

1629前务必先完成结题工作。结题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管理系统******),获取课题结题号及结题证书。

2)已结题且要求参加2024年度省教科优秀成果评审的课题,请将修改后的成果报告按要求上传至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project.wzjky.com/edu,上传时间为815-8月22。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省教研室管理的教研系列课题预结题课题(2023年立项的重点课题及2024年延期结题的规划课题务必结题,2024年立项的规划课题如不结题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须于109日前完成结题工作,结题报告无需上传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由教育科学研究室收齐电子稿(结题报告、课题记载册)统一报送温州市教科规划办。2025年本类课题只进行结题工作。

(二)报送要求与注意事项

1.类课题负责人

1)按申报手册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课题组成员署名: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含课题负责人不设执笔);其他课题最多为6人(含课题负责人),成员中执笔排列第一并需注明,如未注明执笔则默认负责人为执笔。纸质评审表(Word格式)信息务必与平台相关信息一致;如负责人(或执笔)、单位变更请填写好变更申请表,签名盖章后上交(表格可在平台“查看通知”下载)。变更申请须遵循如下原则: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同时承担另一课题执笔;课题负责人或执笔正在承担其他市级或省级各类课题研究且尚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2)成果主报告(PDF格式)。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可用“××”学校或“×××”替代。教师小课题主报告字数不得超出8000字,市级其他课题成果、省教研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10000以内,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20000字以内。

3)附件材料(格式不限)。内容主要指与成果密切相关的说明材料,除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材料复印件外,其他相关材料一般不要超过50

4)需要上交的材料

①市级课题

课题负责人单位盖章的评审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必须与申报平台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平台信息为准,责任自负。无需提供成果报告及附件纸质稿。

②省教科课题

结题材料由课题负责人自行在省教科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报。已结题并参加2024年度优秀成果推荐评审的课题由市教科规划办统一进行网络推荐评审择优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课题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温州市教育科研管理平台上传课题成果主报告、附件。

③省教研课题

2025结题的课题以电子稿形式【成果主要报告+课题记载册(见附件5+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结题材料由市教科规划办统一报送至省教研室。

评审表(评审书、申报书)、系列延期或变更申请表等上交至市研训院教育科学研究(德育)室统一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如有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按期完成的省、市级各类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要及时报市研训院教育科学研究(德育)室审批备案。若不申请延期,视为无故终止研究。2024年度已延期的市级各类课题不予延期;未按时完成者,视为无故终止研究,课题第一承担者在两年内不能申报新课题。

(二)送审课题经评审合格后,发给温州市教科规划办颁发的课题结题证书;市级优秀成果获奖课题,发给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三)省教科规划、省教研系统立项课题不再参加市级优秀成果评审。省级成果结题与评审材料送审要求另行通知。

(四)成果材料报送市研训院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室(乐清市乐成街道环城东路465号市研训楼综合楼203室),联系人:李乐安,联系电话,62531466

附件:

1.温州市2025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评审表

2.温州市2025年结题与成果送审课题汇总表

3.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4.2025浙江省教研课题结题汇总表

5.省教研课题记载册

6.乐清市2025年省市各类课题结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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