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5〕216号
关于举行2025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校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5年乐清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由个人或小组合作产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均可参加评审,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活动中获奖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二、成果要求
1. 主题类别:
研学考察,社会调查,实验探究,社会服务,职业体验,项目设计。
2.内容要求:
(1)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方式(如调查访问、实验观察、设计制作、文化展示等)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每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要有符合主题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完整的研究过程记录、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报告。
3.署名要求:成果的作者应是学生;可以是个人成果,也可以是集体成果;集体成果征集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5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4.格式要求:
(1)成果以活动报告的形式为主,适当配以图片和图示,以反思日志、心得笔记作为辅助。题目自拟,文体不限,但需要体现学生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
(2)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报告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件等。
(3)成果报告(说明)应简洁明了,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统一用A4纸,标题使用黑体三号,正文使用宋体五号,正文中的小标题使用黑体五号,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成果上报时,应将学生所写的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中的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提交(附件不超过10页)。
三、报送要求
每学校不超过10篇,按推荐序号,超过的篇数不参与评审。将参评成果相应的电子文稿和推荐目录(用Excel表格填写)放在一个文件夹,打包后发送至邮箱:xiexie2007@126.com(邮件主题为:学校名称),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谢乐冬,电话:668577。
附件1:(高中学校使用)
1.1温州市第二十二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审封面
1.2温州市第二十二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审汇总表
附件2:(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2.1乐清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审封面
2.2乐清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审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