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5〕22号
关于举行乐清市第三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的通知
各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执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办研〔2013〕79号)的精神》精神,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推进中小学课堂教与学方式变革和学科核心素养培育,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乐清市第三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技术中心、招考机构、教育基建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2.内容范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具体内容参照论文分类)。
3.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已参加2024年“微调研”报告、“教育叙事”评审的文章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
二、论文要求
1. 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三新”(新课标、新评价、新高考)、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双减”政策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3. 送评论文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
4.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及使用AI生成论文,文责由作者自负,并做好查重报告存档。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若相似度单篇比≥20%或复制比≥30%,即认定为抄袭。若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市级论文评审的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同时通报给所在学校。
三.论文类别及编号
1.学前教育 |
18.高中地理 |
35.教科研创新 |
2.小学语文(含写字) |
19.高中物理 |
36.德育研究 |
3.小学数学 |
20.高中化学 |
37.中小学班主任 |
4.小学英语 |
21.高中生物 |
38.心理健康 |
5.小学科学 |
22.高中通用技术 |
39.家校社共育 |
6.小学道德与法治 |
23.高中生涯规划 |
40.评价与质量监测 |
7.初中语文 |
24.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
41.教师教育 |
8.初中数学 |
25.中职专业(技能)课程 |
42.教育信息技术 |
9.初中英语 |
26.中小学信息技术 |
43.教育装备 |
10.初中科学 |
27.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
44.教育基建 |
11.初中道德与法治 |
28.中小学音乐 |
45.中小学爱阅读 |
12.初中历史、地理 |
29.中小学美术+书法 |
46.STEAM教育(含创客教育) |
13.高中语文 |
30.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高中选修课程) |
47.精准教学 |
14.高中数学 |
31. 劳动教育 |
48.小班化教育 |
15.高中英语 |
32.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
49.幼小衔接 |
16.高中思想政治 |
33.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
50.教育学会 |
17.高中历史 |
34.教育教学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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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评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于2025年2月21日将论文联评参评汇总表(附件1)以“学校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HJ1818@126.COM。
2.经学校推荐的论文,正文电子稿必须以作者本人的账号登陆上传至乐清市教学研究评比管理平台(http://jxpb.yqer.cn)。平台必须在教育局内网环境下打开,逾期不上传,或上传内容出现署名的都不予参评。账号及具体上传方法见附件。
平台上传时间:2月18日零时开始,至2月25日16:00平台关闭。
五、评选组织、奖罚要求:
1.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成立专门评选委员会,负责第一轮评选,再由外地专家组织第二轮评选,第三轮评选在第一轮、第二轮的基础上,考虑学科平衡、山老区平衡等。
2.凡获奖者,先在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网站(www.yqyxy.cn)上公示一周,然后授予相应的证书,优秀论文荐送温州市级教科研部门评选。
附件:
1.乐清市第三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参评汇总表
2.乐清市教学研究管理平台使用教程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5年1月15日
抄送:各学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