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6305


关于组织开展乐清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结果应用学校改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20262027年)》,扎实推进监测结果应用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乐清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学校改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申报内容

基于各级各类监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围绕学生五育发展、学习品质、综合评价,教师教学方式、专业发展,学校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家庭协同育人等内容,开展改进实践,总结提炼校本经验。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20278月前完成并接受乐清市级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6612日之前,将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件报送至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评价办电子邮箱:yqjypj@126.com

(二)审核遴选

研训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与择优遴选,评选出优秀奖,并择优推荐11所学校参加首批温州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学校改进项目评审。对质量不高的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修改。评审结果纳入乐清市2025学年学校业绩考核(教学质量)过程性评价。

(三)结果公示

申报结果确定后将在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真实监测数据找准短板,提出可操作的改进举措,杜绝形式主义。同一个学校限申报1个实验校培育项目。

(二)各校要将监测结果应用与日常教育工作、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校评价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切实发挥监测结果的诊断、改进与引领功能。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5088932169682169)。

附件:乐清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学校改进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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