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乐研训〔2024455


关于公布乐清市2023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的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号)、《关于做好乐清市2023学年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于202467日至614日组织校本研修考核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本研修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考核评估,评选出乐清中学等63所中小学、幼儿园为乐清市2023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名单见附件)。

希获评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为提高我市校本研修整体水平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转变观念,务实创新,扎实有效开展校本研修工作,力争取得新的进步与跨越。

附件:乐清市2023学年校本研修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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