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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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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研〔2019〕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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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乐清市第二十六届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深化《关于开展“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激励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推进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校本教研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举行乐清市第二十六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市中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电化教育馆、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招考机构、教育基建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2.凡关于德育、课程建设(包括德育课程与课程群)、学科教学、课堂变革、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管理、评价与质量监测(包括数据分析和评价改革)、教师教育、教育技术、教育装备、教育基建等内容均可参评。 3.已在市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联评。第一作者同一年度限报一篇,同一论文限报一个类别。 二、论文要求: 1.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学生核心素养研究、评价改革、教学新常规贯彻落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 2.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应在相关页码下方作脚注,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3.参评论文要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参照下文表格),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A4纸张,每页字数30×35。 4. 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文责自负。市论文评审委员会将对送审论文作相似度检测,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论文获奖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并全市通报。 三.论文类别及编号:
四、参评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于 2.经学校推荐的论文,正文电子稿必须以作者本人的账号于 五、评选组织、奖罚要求: 1.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和乐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专门评选委员会,负责第一轮评选,再由外地专家组织第二轮评选,第三轮评选在第一轮、第二轮的基础上,考虑学科平衡、山老区平衡等。 2.凡获奖者,先在教科研网站上公示一周,然后授予相应的证书,优秀论文荐送温州市级教科研部门评选。 附件: 1.乐清市第二十六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联评参评汇总表 2.乐清市教学研究管理平台使用教程 乐清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乐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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